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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窗外的雨下的那么的大,想必今天又是在床上赖一天不起来的了。

其实我本来并不是这么懒的人,人没有天生就像我这么懒的。失恋之后,我觉得与其没心思上班,还不如连业也一起失了算,於是自暴自弃,整天窝在家里,那里也不想去,什么也不想做。听着颓废的音乐,喝着颓废的啤酒,看着无聊的影片,一日復一日,颓废着我的生活。

并非是我没有本事摆脱颓废去高尚——我也是名牌大学毕业、毕业后一开始拿着高薪的白领,我也曾经有过一段好象打仗一样的生活。但是当可欣走了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这样拼命的去做事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就算是我得到了一切后还想得到什么。

而且就算我整天不上班,我也不怕没饭吃,我有老妈养我。老妈今年四十二,还在一家香港人的小公司做文员┅┅她也的确除了文员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怎么说她也有工作,她能赚到钱,而且我问她要钱她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给我的。那我还怕什么?┅┅以后?我从来没有想过。得过且过,这是人生的真谛。

我从不在乎别人说我是败家子啊不孝之人啊什么的。老妈和老爸在我两岁的时候离婚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老爸和判给老爸抚养的姐姐,也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有见过他们。我生活读书上大学的钱全都是妈妈一个人辛辛苦苦赚回来的,所以在我还是一个高尚的人的时候我真的很努力,不断的上进和进取,为的就是报答妈妈,还有就是可以让可欣以后过上好日子。

对,她叫可欣,是我青梅竹马的女朋友。我们从小玩到大,我们一起读书,一起上大学,毕业后一起工作。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我们以后是一定会结婚的了,我甚至连以后要供的房子都看好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去年的今天,也是一个下雨天,她告诉我她已经跟别人定了婚,他是个美国人。她还告诉我她很爱我,但是她无法跟我一起过穷日子,那并不是她童年的梦想,大洋彼岸的那片国土才是她的梦想。

直到现在我还在思考:爱不爱我和跟不跟我一起过日子到底有什么联系?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没通过电话,甚至连一封email 都没有,我们完全失去了联系,她就像是在这个地球上蒸发了,又好象是在我的生命中根本不曾存在过一样。唯一让我还不能忘记她的样子原因就是每天晚上那些不知所谓的梦。

才下午三点多,天就几乎像黄昏了一样,雨声从来没有间断过。我喜欢这种天气,映射着我的心情,伴随着整个房间里面充斥着的啤酒花和万宝路的味道,让我感到生活的无奈已经到达了极点,也许人的一生本来就应该在啤酒和万宝路中度过。

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打断了我这种感觉,於是我只有站前身来将裤子从膝盖提到腰上,然后眉毛上的那丛杂草略微拨了拨,顺便将嘴上烟头上的烟灰弹到烟灰缸里。

「呀」的一声我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我就知道她会这样门也不敲就进来。

也不知道多少次我自己让自己快活的时候就是这样被她抓住的,所以现在我索性连门都不关了,任由她想进就进。

当她说完了「又抽了这么多烟,都跟你说了多少次这是慢性自杀了」「离电脑远一点,还想你的眼境片再厚一点吗」「拜托你用完的卫生纸扔到垃圾篓里面好吗」等一系列每次进来都要说的话之后,我这才缓缓转头看了看她。

虽然手上的伞不住地在滴水,但她的头发、衣服已经是半湿,另外的一只手上提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看的出刚才走了不少市场,鞋子上全都是泥巴,想必又是在露天沃尔玛了买的菜了。我又将头转向电脑,然后说了声:「妈,累了吧,歇一歇再做饭吧。」

听的见她轻轻叹了口气,然后转身走进了厨房。我早已经习惯她这样,所以当然不会因为这一声叹息而放弃和网上的小情人们亲热而去帮她洗菜。呵,网上的那些恐龙可真他妈的骚,说的话句句入我心坎,就像是从娘胎里就跟我做爱过一样,撩的我不得不将嘴里的万宝路熄掉,然后又从盒子里面抽出了一根。

厨房里老妈的声音又打断了我的雅兴。

「我们公司有个同事,他女儿现在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人事主管,不如你去试试,看看这次行不行。」

「妈,我说过多少次了,工作我自己来找。我现在不想做事,我也不想做事。电脑公司?没兴趣!」

「但是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妈现在虽然还可以养活你,但是我这份工作不稳定,说不定哪天可就没了。再找工作也是需要时间的啊,那段时间我们的房租怎么交?我们吃什么?」

「妈,你好烦啊!都说到时候自有办法罗。车到山前必有路。」

「但是┅┅」

「但是个啥啊!」我受不了她这么唠叨,起身将电脑开关直接拔掉,然后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迭的整整齐齐的衬衣,一边穿一边往外走。——每次听到她要给我找工作我都是一样的举动。

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说道:「你┅┅你又去哪里?」我将裤子拉链拉上,说:「我去『寂寞城市』去面试,看看他们让不让我做鸭!」妈手上还拿着未洗完的菜,身子一颤,顿了一会,说道:「你┅┅你吃了饭再去好不好?」

看着妈妈的眼神,我心里略微动了动,但是却也是稍纵即逝。我拿起衬衣的下角抹了抹脸,说:「吃个什么劳什子饭,男人老狗,两根烟一瓶啤酒就过去了。」

妈妈皱着眉头看着我,用表情告诉我她对我又是怜爱又是心疼。她将头低下去,从兜里掏出了两百块钱,塞到我手里,说道:「别喝太多酒了,伤身体┅┅」

「知道了。」我将钱塞到衬衣口袋,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出去。

(二)

「寂寞城市」是一间酒吧,只有很熟悉这个城市的人才能够了解并喜爱这间酒吧。

来这里的人也许并非都是孤独的人,但是他们一定都是寂寞的人。

一到昏暗的灯光下,脑子立即好象清醒了很多,心情也好了很多。也许我真的是属於黑夜的那种人吧,也许这里才是我的归宿吧。在这样的灯光和音乐下,我总是喜欢透过萦绕着的香烟,用有意无意的眼神看着这个酒吧里的一个个风格各异的同类。

其实这个酒吧里面的绝大部分人都不像我,他们白天都有着很崇高的职业,有着一副让人肃然起敬的外表,有着拿出来鼓鼓囊囊的钱包;但是一到了夜晚,他们却变得和我一样空虚,和我一样寂寞,也会跟我一样的不自觉来到了这个「寂寞城市」。他们也许也会跟我一样在不住地思考同样一个问题:是因为这个城市让我们產生了寂寞感?还是我们因为寂寞,才会来到这个城市?

啤酒二十五块钱一瓶,一百二十块钱半打。为了省钱,我叫了半打。

台上的band队用沙哑的嗓音唱着迪克的《解脱》浑厚的嗓音穿梭在整个酒吧,连服务生也会不自觉地跟随着节奏晃两下头,更何况下面的那一个个真真正正希望解脱的男男女女。我陶醉在这种感觉中,我的脑子里在酒精和香烟的刺激下,渐渐变成了一片空白。

「解脱┅┅」情不自禁,我哼出了口。

「有这样的一首歌,再不入流的乐队唱,也会把人的心勾起来。」一个也有点沙沙的女声有意无意的钻入了我的耳朵。我睁开了眼睛,才发现不知何时身边多了一个女人——还是个长的很不错的女人,第一感觉。

这样的接茬我并不是没试过,而且在「寂寞城市」,这样的接茬一般都意味着今晚这个女人很有可能会和你做爱。虽然我每次来这里都是洪七公一样的打扮,但是却也会招到异性青睐,这让我越来越感觉到其实男人对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外表,或者是衣着,而是你的确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已经发出暗号的女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皮肤很白,妆化的很是恰到好处,让人感觉到她的眉毛、眼影和红嘴唇好像都是天生的。往下看去,黑色的吊带紧身短裙,裹着凹凸有致的身材,虽然很性感,但却绝没有「鸡」感,让人感觉她天生就是应该穿这套衣服——她是个尤物,第二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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